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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PHOTO网友 2015-04-21 19:20 发表 | 1楼 |
适马偷了尼康的专利,赔钱是应该的。但日本法院从本国利益考虑,也不会让其赔的太多。 |
NPHOTO网友 2015-04-21 20:49 发表 | 2楼 |
52万打发了 |
NPHOTO网友 2015-04-21 21:03 发表 | 3楼 |
估计要是俩中国企业打官司就要干死为止了 |
NPHOTO网友 2015-04-21 21:25 发表 | 4楼 |
尼康明显感到适马镜头的压力了。 |
手机用户 2015-04-22 00:36 发表 | 5楼 |
永诺等被告? |
NPHOTO网友 2015-04-22 00:59 发表 | 6楼 |
一楼说的本国利益,是适马的利益还是尼康的利益? |
手机用户 2015-04-22 06:04 发表 | 7楼 |
太好了,可以更加放心买适马了 |
手机用户 2015-04-22 07:51 发表 | 8楼 |
一楼是新闻联播思维吧!这种专利申请的时候都没有把核心的、全部的交出来,甚至还要误导竞争对手,这一方面是为了自我保护,另一方面也导致被侵权后无法保护自己,例如对方说你的专利无法复制你还有很多附属的技术没公布,东京法院判的没错! |
NPHOTO网友 2015-04-22 07:58 发表 | 9楼 |
一楼神逻辑 |
短脚猫 2015-04-22 09:16 发表 | 10楼 |
“尼康专利不能完整实现防抖功能,还需其他各种必要控制技术” 这是什么意思? |
NPHOTO网友 2015-04-22 09:30 发表 | 11楼 |
当然是日本国的整体利益了。 |
NPHOTO网友 2015-04-22 09:39 发表 | 12楼 |
8楼的智力欠缺了。日本的法院已经判决适马侵权,赔偿给尼康15亿元了,你还在丫丫个Q,典型的弱智、脑残。 |
NPHOTO网友 2015-04-22 09:42 发表 | 13楼 |
该楼层已删除 |
NPHOTO网友 2015-04-22 09:52 发表 | 14楼 |
使用他人专利是要花钱买的。适马没掏钱就生产,属侵权行为。除厅外已经和解,支付给了尼康一大笔和解金外,法院还判了支付15亿元的赔偿金。8楼是狗屁不懂,故作聪明。 |
手机用户 2015-04-22 10:46 发表 | 15楼 |
还好手动对焦不算侵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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